1. 女职工根据各自情况向所在单位院级计生员申领相应的生育服务证登记表或申请表,以及相应的办证材料清单。男职工不用领表,只需按办证材料清单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人事处社会保障科即可开具校级生育证明。
2. 女职工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后,需到配偶单位计生部门开具生育状况证明并加盖公章,并按办证材料清单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到人事处社会保障科。
3. 人事处社会保障科工作人员审核并签署意见,送到所属街道计生办办理,证件办好后再发给当事人。
办理地点:人事处社会保障科,呈贡校区明远楼311室,0871-65033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