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流程
1、申请人根据学校当年通知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确认,对申请人员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将申请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审核;
3、学校将申请认定人员材料审核后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4、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5、公示结束,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网络填报;
6、网络填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进行现场确认;
7、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审核网络填报数据;
8、发放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申请补办、换发人员(仅限在本省申请到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向人事处师资培养科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原件二份;
2、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本人档案材料中查询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本人白底两寸照片1张。
附件: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办理地点: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0871-6503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