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7年我校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学校《云南大学教职工在职学习进修管理办法》(云大人〔2015〕3号)中在职学习进修条件,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到校工作1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资助1080名,其中,云南省共资助50名。
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具体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若访问学者接收高校的访学费用高于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校报销;交通费、住宿费按学校规定报销。
三、培养方式与考核管理
国内访问学者的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共同协商制定研修计划,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他教学工作。研修期限一般为1年。
学校与入选者签订培养合同。研修结束后,访问学者须总结研修成果并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经考核合格后由接受学校颁发《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选派采用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提高录取率,请申请人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各院各单位根据申请人与接收访学单位沟通情况向学校推荐人选,人事处审核后组织相关专家确定推荐人选并报云南省教育厅。
如需查询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信息可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www.train.whu.edu.cn/),查询时间为4月10日—4月17日。
请各院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选派工作,推荐人须填写《云南大学教职工在职学习进修审批备案表》(一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并附单位推荐报告一份,于4月17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联系人:李智谋,联系电话:65033843),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人事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