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14日 阅读次数:

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第四批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下简称培养对象)(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培养期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对照培养对象提交的《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计划任务书》,考核20139月—201610月期间,培养对象围绕既定目标所开展的研究工作及其创新点,所开展的业务进修及学术交流,所取得的学术成就和技术成果,以及培养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考核程序

1、各培养对象根据建设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填写《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学校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于20161121日(星期)下午500前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

2、各培养对象填报的《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中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内容由人事处统一分送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核实、盖章。

3、学校组织专家以书面考核与汇报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材料要求

1、《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一式17份(双面打印,其中4份为原件、其它13份为复印件);

2、附件证明材料装订顺序:《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计划任务书》、反映培养对象考核期内工作业绩和成果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立项批准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学院审核原件后加盖学院公章,装订成册;所提供的附件材料将不退还本人,请备份相关材料)。

3、各培养对象汇报答辩需采用PPT进行的,需提前提交PPT电子文档。

4、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每位考核对象按要求进行考核工作。

联系人:彭奇勇,李智谋,杨志;联系电话:65033843

特此通知。

附件:云南大学第四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名单

人 事 处

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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