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02日 阅读次数:

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遴选通知》(留金美[2016]7648号),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访问学者参加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China-Canada Scholars Exchange Program)赴加拿大有关高校研修。现将我校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身心健康。

2.实际到校工作须满1年,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近两年工作任务饱满,业绩突出。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推荐。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的申请。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630日及以后出生)。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其他脱产学习进修(含出国、出境)6个月以上人员,原则上回校工作满1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5.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6.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加拿大认识和了解者,并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广泛传播的人员。

7.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附件2)。

8.我校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其他项目。

二、留学及资助期限、内容

被选派人员资助期限为4-12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特殊情况除外)。资助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遴选工作的要求

1.遴选工作应贯彻落实“ 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方针。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候选人。

2.选派资助学科应为加拿大研究相关领域。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加拿大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加两国人民相互理解的申请人。

3.我校推荐的访问学者候选人总数不超过 3人。

四、网上报名、申请要求与截止时间

1.请各单位根据项目要求进行选拔工作,候选人填写《云南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候选人推荐表申请表》(附件4),经单位党政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6613日(星期一)前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校初审后通知候选人,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及单位推荐意见(含电子版)请于201675日(星期二)前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由学校统一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2.凡未按要求准备,并未在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毕老师 65033814人事处冯老师 65033841

五、项目评审及录取安排

1.20167-8月:材料评审;

2.20168月:面试;

3.20169月:发放录取通知;

4.201612月底前:派出。

六、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同时,正式录取人员出国前应办理校内出国相关手续。

国家留学网: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遴选通知

附件:

附件1 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遴选通知

附件2 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3 加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 云南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候选人推荐表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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