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各部门及相关老师:
根据《云南大学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凡应聘正高职、副高职者(含转系列)均须参加公开述职答辩。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应聘正高职、副高职并通过上级部门相关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15:30,到科学馆二楼相应会议室抽取公开述职答辩顺序签号。未通过相关资格审查者由人事处通知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二、各类别组公开述职答辩定于11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参加述职答辩人员须按照抽签顺序提前到达科学馆各类别组答辩地点。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公开答辩的,必须于11月13日(星期五)17:00前向人事处提交书面报告(报告须由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确认签字、盖章),经学校同意后由所申报类别组专家进行材料评审。无故缺席述职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不纳入评聘范围。
三、公开述职答辩按照个人述职、指定答辩论文创新点介绍和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个人述职和指定答辩论文创新点介绍原则上不超过6分钟,本次述职答辩需使用投影、幻灯等设备的请自行准备。
四、述职答辩过程全程公开,我校师生员工(含答辩对象)均可到场旁听。参加旁听人员应按指定位置就座并保持安静,不得以插话、提问等方式影响公开述职答辩。述职人员述职内容不实的,旁听者可向工作人员反映,并于本组投票表决前书面署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事宜请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及时通知本单位应聘正高职、副高职人员及师生员工。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