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5年我校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同时,申请人还须满足《云南大学教职工在职学习进修管理办法》(云大人〔2015〕3号)相关要求。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资助1000名左右,重点支持地方高校,并向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高校适当倾斜,云南省共资助55名。
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具体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若访问学者接收高校的访学费用高于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校报销;交通费、住宿费参照国内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标准报销。
三、培养方式与考核管理
国内访问学者的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共同协商制定研修计划,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他教学工作。研修期限一般为1年。
学校与入选国内访问学者签订培养合同。研修结束后,总结研修成果并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经考核合格后由接受学校颁发《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选派采用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提高录取率,请申请人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单位审核推荐
各院各单位根据申请人与接收访学单位沟通情况,结合申请人申请项目与学院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需要,向学校推荐人选,人事处审核后组织相关专家确定推荐人选并报云南省教育厅。
3.签订协议
申请人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持录取通知到学校人事处签订相关协议。
五、其他
如需查询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信息可登录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查询时间为5月8日—5月15日,每天上午8:30——晚上6:00。
请各院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选派工作,推荐人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纸质一式3份,电子版1份)并附单位推荐报告1份,于5月12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泽院1004室),联系人:彭奇勇、李智谋、杨志,联系电话:65033843,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doc
2.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人事处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