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云教函〔2014〕256 号)精神,我校可推荐1个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名全国模范教师、1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至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学校研究确定,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水污染治理化学教学与研发团队
全国模范教师 梅冬成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张建东
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 李迎春
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高云飞
以上拟推荐人选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书面署名向人事处人事科反映。
联系人:卫老师;联系电话:0871-65033841。
人 事 处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