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现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2014年度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2年以来通过调动、博士后出站安置、留学回国安置等方式从省外、国(境)外到校工作的人员。
2.2006年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到校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近3年来在现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的人员。
3.按照上级规定,往年已参加过申报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申报。
二、评审认定条件
评审认定条件按照《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云人社发〔2014〕113号)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报者须认真、如实填写《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申报表(2014年版)》(附件二),申报表格也可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http://www.ynhrss.gov.cn/。按照上级要求,申报表请用计算机填写后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中央装订,非正式版本申报表或手写填报的申报表将不予受理。
2.表格中“主要业绩贡献”栏目,必须先简要综述申报人员取得的主要业绩,并对自身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进行自我评价;再分项简述主持(参与)项目、获奖等情况,并注明项目、奖励等级;最后分项简述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情况,论文须注明期刊名称(期数)、影响因子、引用情况等,著作须注明出版社、出版时间、发行量及是否规划类教材等。
3.申报者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和业绩成果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按照身份证明材料、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的顺序归类整理,但暂不需装订,其中著作类成果材料可仅复印封面和扉页。主要业绩贡献栏目中所填写的业绩内容必须与成果证明材料相对应,否则上级将取消申报资格。
4.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认真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并填写本单位《2014年申报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三),连同个人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于2014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6:00前报送人事处人事科(会泽院1002室),联系人:段匡、钟晓雪,联系电话:15912189311、13888530416。
5.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评审认定条件的予以向上级推荐。经学校复核同意推荐的,人事处将申报者入校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同意调动批复、回国安置调整令等材料(归入身份证明类材料)连同附件材料一并返回申报者,由申报者装订后交人事处统一上报。
四、相关工作要求
1.由于此项工作关系到新到校教职工的利益又适逢假期,请各单位克服困难,确保及时通知到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并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评审认定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评审认定条件的不再向学校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1.《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
2.《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申报表(2014年版)》
3.《2014年申报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人员情况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