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云发改人事〔2014〕1110号)精神,现就做好首批“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各院、各部门、各单位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引进、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首批全省选拔30名左右。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
2.专业知识扎实,创新能力和科研管理能力较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备固定的能够满足技术研发及产业创新的工作平台,具有较强的团队组织协调能力,能够领衔创新创业团队并发挥技术骨干和引领作用;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195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省部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主持人、省部级以上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在我省主持产业技术研究项目,其研究项目技术路线明确、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并已具备一定的成熟度、研究成果预期具有较大的转化潜力和较强的产业带动引领作用。
2.作为1项以上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含职务发明创造主要完成者,专利权属单位所有的)或重要工程技术类作品的作者(含职务作品署名权享有者,著作权属单位所有的),其专利或作品的技术水平国内省内领先、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并获得较大经济效益或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携专利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来云南创业的创新创业人才,需已在我省注册企业,已完成项目前期开发,拥有创业项目核心技术(产品)的专利权或著作权,拥有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作为云南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建成项目(或规模相当的其它大型项目)的项目团队主要技术负责人或大型企业重大技术攻关团队主要负责人,带领团队在工程项目设计与实施或产业技术(设备)引进、消化、集成过程中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取得创新成果,为推进项目顺利建设实施或为企业实现产品创新、技术改造、工艺提升等发挥了重大作用。
4.掌握国内外最新产业技术、对产业和市场发展趋向有较高敏锐度,通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在推进我省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影响面较为广泛。
(三)对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表现特别突出、优秀的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推荐材料要求
1.因时间紧迫,为确保选拔推荐工作落到实处,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2.申请者须认真如实填写《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书》一式6份及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
3.按照上级部门申报工作日程要求,各院、各部门、各单位推荐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务必于2014年9月1日(星期一)下午6:00前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人:彭奇勇、李智谋、杨志,联系电话:65033843)。交材料时需出具简要书面推荐报告,单位党政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2、
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书.doc
人 事 处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