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教师学习进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25日 阅读次数:

各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教科〔20147号)要求,2014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将于近期开始申报,为做好此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14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教师学习进修)选派形式有两类:资助中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资助中青年教师进修、访学。

申报攻读博士学位资助人员为2013年或2014年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并已在人事处进行报考备案的教师。申请进修、访学资助人员为2013年或2014年已录取进修/访学人员。教师进修一般为半年,访学一般为1年。申请以上两类资助者均为未被资助的教师。

今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无申报名额限制。

二、经费资助

对到与我省签订教育合作协议的单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8所高校和中科院系统和上海市高校)攻读博士、进修、访学的教师一般资助全额学费,对到其他知名高校或单位攻读博士学位、进修、访学的教师视2014年经费情况给予一定的学费资助。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各院、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此项目。有推荐人选的单位于2014616(星期一)下午600前将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教师的录取通知书、委托培养三方协议和学费收取通知单等复印件(一式两份)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泽院1004室)并附单位推荐报告一份,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彭奇勇、李智谋、杨志,联系电话:65033843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4年申报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培养攻读硕士博士名单汇总表.xls

2. 2014年申报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选派进修访学教师名单汇总表.xls

人 事 处

2014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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