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中的作用,推动一批重点建设学科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及急需发展学科的尽快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
一、应聘条件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详见http://www.changjiang.edu.cn/)。
(一)特聘教授
1. 考虑到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合并实施,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3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 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 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 聘期内全职在我校工作,并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二)讲座教授
1. 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 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 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4. 每年在我校工作2个月以上。
二、相关待遇
(一)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奖金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者同时聘任到云南大学特聘教授岗位,并按《云南大学特聘教授聘任暂行办法》,聘期内每年享受税前年薪人民币 40 万元。
(三)由校外引进正式进入我校编制工作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按《云南大学引进人才暂行办法》兑现如下待遇:
1. 一次性提供10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2.科研经费: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商定,理工类在200万元人民币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在80万元人民币以内。
3. 提供工作所必须的办公用房及实验室,保证工作用车。
4. 配偶可随调并在校内安排工作。
三、应聘方式
我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招聘常年进行。应聘者可通过多种渠道与我校人事处联系,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的校内外专家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考核、评议。对符合条件人选,由学校协助准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各类申报材料向教育部推荐。
本次申请截止日期:2014年6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650091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86-871-65033841
传 真:+86-871-65036389
E-mail:perdep@ynu.edu.cn
云南大学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