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3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云科人发〔2013〕10号)的要求,为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就我校申报和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我校可申报类别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其中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我校可推荐3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可推荐1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基本条件: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地方重要科技项目的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业绩突出,且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坚持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推荐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在今后5年内保证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基本条件:所从事的研究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团队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三)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申报单位为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科研平台建设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优势和特色,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教学科研机构。
基本条件: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在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成效明显,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具有丰富的科技资源、较强的创新能力、较完备的人才培养条件和创新服务设施;建立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科教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在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及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简表(一式三份)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简表包含推荐对象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单位、学历、职称、专业、职务、联系人、手机等);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简表包含推荐团队名称、依托单位、带头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专业、职务等)、联系人、手机;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简表包含推荐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所在地区、类别、负责人、联系人、手机等);
(二)《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荐表》均为一式九份,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要求为复印件,附目录,单独装订(一式二份)。各类推荐表可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下载。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团队申报,认真准备材料,并于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18:00以前统一将推荐材料和一份单位推荐报告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泽院1004室,联系人:彭奇勇、李智谋、杨志,联系电话:65033843)。
由于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荐名额有限,学校将视申报情况从申报者中择优推荐候选人。
附件: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3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
事 处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