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云人社〔2013〕33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3年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般从各地区、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遴选产生,围绕国家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重点选拔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优秀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 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2012年前已获选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且为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
3. 申报2013年度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可同期申报“国家特支计划”,但需首先通过百千万人才工程评审确定为国家级人选后,再按程序参加“国家特支计划”评审;
4. 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国家特支计划”的,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次。
三、选拔程序
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遴选产生“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00名,“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00名,其中“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各省市报送候选人不超过15名,“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各省市报送候选人不超过10名。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选拔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选拔范围和条件,提出本单位推荐人选后报人事处,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人选。
四、报送材料
(一)各单位推荐报告1份。
(二)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相关软件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网站下载,登记表由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一式两份(含数据包),相关附件一式两份。
请各学院、各单位于2013年3月25日(星期一)下午6: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泽院1004号),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彭奇勇、李智谋、杨志
联系电话: 65033843
人 事 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