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43号)的要求,将于近期开展2013年“省贴”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的对象为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近两年来在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突出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选拔条件参照云政发〔1997〕148号文件。
(二)按人社厅通知要求,现担任副厅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厅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高技能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推荐。已享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1人参加省教育厅评选。为此,各院、各部门、各单位对照选拔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可推荐1-2名近三年来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校内选拔,学校将按“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上报人选。
三、推荐材料要求
1、各院、各部门、各单位需出具简要书面推荐报告;
2、各院、各部门、各单位被推荐人选须提交近三年来教学、科研、管理业绩和成果清单1份;
3、按照上级部门申报工作日程要求,各院、各部门、各单位推荐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务必于
2013年4月15日
(星期一)下午6:00前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人:彭奇勇、李智谋、杨志,联系电话:65033843),逾期不再受理;
4、学校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后,被推荐人再填写正式表格。
人 事 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