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13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教科〔2013〕5号)要求,2013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将于近期开始申报,为做好此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13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教师学习进修)选派形式有两类:资助中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资助中青年教师进修、访学。
申报攻读博士学位资助人员为2012年已考取博士研究生或已参加2013年博士入学考试,并已在人事处进行报考备案的教师。教师进修一般为半年,访学一般为1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中职教师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不在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资助的范围内。
今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无申报名额限制。
二、经费资助
对到与我省签订教育合作协议的单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8所高校和中科院系统和上海市高校)攻读博士、进修、访学的教师一般资助全额学费,对到其他知名高校或单位攻读博士学位、进修、访学的教师视2013年经费情况给予一定的学费资助。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各院、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今年拟派出和去年已派出但没有被资助的教师申报此项目。有推荐人选的单位于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6:00前将附件1和附件2(附单位推荐报告),以及申报教师的录取通知书、委托培养协议和学费收取通知单复印件(一式两份)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泽院1004室,联系电话:65033843,联系人:李智谋)。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申报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培养攻读硕士、博士名单汇总表》
附件2:《2013年申报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选派进修访学教师名单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