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2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安排”的电话预通知要求,今年的省地方公派计划于8月初申报,截止日期暂定为8月20日,选派类别、申请学科、留学要求、资助标准与2011年一致,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2011年地方公派通知。为了使我校申报人员有充分时间准备相关材料,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如下通知:
一、 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实际在校工作 5 年以上。
3、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近两年工作任务饱满,业绩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推荐。
4、曾享受任何公费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云南省地方公派留学基金资助。
5、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6、身心健康 。
7、外语水平须达到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请见《2011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见附件二)。
8、申请人员年龄及学历要求:
(1)年龄要求:申报高级研究学者的申请人年龄男性应在55岁以下,女性应在50岁以下;申报普通访问学者的申请人年龄应在50岁以下。
(2)学历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方可申报。
二、申请程序
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人员请填写《云南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候选人推荐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交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12年7月16日下午18:00前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本部会泽院1015室,电话:5033814。学校初审后通知候选人,候选人再行准备申报材料(请参见附件2011年地方公派通知内容,并请随时关注云南省教育厅网站关于2012年度地方公派的最新通知要求)于8月15日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由学校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附件一:关于推荐“2011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doc
附件二:2011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