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18日 阅读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营造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激励各类人才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为实现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省委决定开展第三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以表彰奖励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重大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根据《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云党人才[201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和条件

我校在编在岗的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我校教职工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列为评选对象。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在推进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中勇于创新、敢于创业、勤于创优,且追求真理,崇尚科学,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有做出突出贡献,其业绩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且被同行专家公认,并获得国家级奖励和表彰的优秀人才。

二、推荐名额和奖金额度

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全省获奖人数不超过10名,每人奖金30万元。设立“兴滇人才奖”提名奖,奖励人数不超过20名,每人奖金5万元。往届“兴滇人才奖”获得者不再重复评奖。

三、报名方法和程序

第三届“兴滇人才奖”的报名,我校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推荐

1、以各院级党组织为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推荐工作,原则上可向学校推荐1,将单位推荐报告和推荐人选填写的《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及附件证明材料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2、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组织评审推荐并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推荐人选。

3、学校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第三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办公室参加省内评选。

(二)个人自荐

个人自荐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单位同时统计上报学校备案后,直接向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

四、材料要求

(一)《推荐表》一式一份,要求填写齐全并签字、盖章。

(二)学院推荐报告一份,写明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等。

(三)推荐人选重大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评价材料。

(四)个人自荐的材料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后,直接报送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办公室,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和《云南省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自荐表》一式五份,同时报学校一份备案。以上推荐上报的表格材料一律打印,并报送电子文档。

《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推荐表》和《云南省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自荐表》可到“云南网”(http://www.yunnan.cn/)下载。

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5楼(昆明市工人新村安吉路43号),联系电话:41708444170874

五、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2725日前将组织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上报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5033843

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个人自荐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30日。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选推荐条件,保证评选质量,真正把在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切实做好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推荐报名工作。

附件:

1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推荐表

2云南省第三届“兴滇人才奖”自荐表

3、兴滇人才奖填表说明

                    云南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事处代章)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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