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现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2012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3-12个月。详情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53992390515544e692f1bfc7f0fa9eaa.shtml。该项目每年申报两次,分别为3月1-20日及9月20-30日。本次网络申报时间为9月20-30日。
二、选派名额
我校第二批选派计划为20人,校内每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候选人应重点依托教学、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派。选派人员应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或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课题)紧密结合。优先支持“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入选者。
三、资助内容及标准
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按1:1比例提供资助经费,其中学校资助部分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列支,若推荐单位有人事口学院制建设经费的,推荐单位承担学校资助部分的30%。
四、选拔条件
除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申请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岗的青年骨干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2、到报名日期止,原则上实际在校工作5年以上。对“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入选者,且具有博士学位,并主持科研项目(课题)的可以适当放宽。
3、申请者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4、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近3年内出国研修6个月以上的人员,回校工作满2年方可提出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5、博士后:申请时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五、申请程序
1、候选人填写《云南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候选人推荐表》(可到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交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2年9月10日前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学校组织评议确定正式推荐人选并通知教职工本人。学校正式推荐人选于2012年9月20-30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9月28日18:00前提交两份书面申请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电话:5033814。学校将于10月15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报送材料。申请人使用说明请见http://www.csc.edu.cn/Chuguo/f54afb068937476ca2739f5a2382cec8.shtml”。
3、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后正式录取。
4、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的人员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人事处办理出国(境)审批相关手续。
5、本项目派出人员出国(境)期满需按时返校,学校不受理本项目派出人员的延期、签证豁免申请。基金委不再审批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国别和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
六、注意事项
国家留学基金委在第一批申报材料审核和专家抽查工作中,发现以下问题请各位申报人员注意和改进。
1、邀请信不符合要求。邀请信为非正式签署信函或为电子邮件,没有明确留学时间和研修方向。
2、未提交外语合格证明或提交的证明未达标,或是过期证明。
3、未提交承担科研项目或科研课题的证明文件。
4、研修计划过于简单、水平较低或与在研项目研究方向不一致。
5、申报博士后但距博士毕业时间超过三年。
6、申请人未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人保证”一栏签字。
七、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扩大资助面,切实支持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学校专门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了选派协议,增加了选派名额,各单位应在教职工中广泛宣传,并鼓励青年骨干教师积极申报出国研修项目。同时,在确定选派人选时,应优先选派长期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各单位尤其是各学院、研究院应特别重视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要按照学校关于实施国际化战略和加强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的要求做好选派工作。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