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第二、三批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第二批和第三批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以下简称培养对象),共86人。考核对象名单已通过学校办公网发送到各院、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第二批培养对象2009年6月—2012年6月,第三批培养对象2010年11月—2012年6月开展的主要工作、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和成果、学科队伍建设情况等。第二批培养对象为培养期满考核,第三批培养对象为中期考核。
(二)培养对象经费使用情况。
(三)培养对象在培养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考核程序
(一)各培养对象根据建设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填写《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于2012年10月10日(星期三)下午6:00前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泽院1004)。
(二)各培养对象填报的《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中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内容由人事处统一分送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核实、盖章。
(三)学校组织专家以书面考核与汇报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划拨后续培养经费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培养对象,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待重新考核合格后学校方划拨后续培养经费。
四、材料要求
(一)《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一式17份(双面打印);
(二)反映培养对象考核期内工作业绩和成果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立项批准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学院审核原件后加盖学院公章,装订成册;所提供的附件材料将不退还本人,请备份相关材料)。
(三)各培养对象汇报答辩需采用PPT进行的,需提前提交PPT电子文档。
联系人:彭奇勇,杨志;联系电话:5033843。
特此通知。
附件:《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
《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