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按照校办《关于评审2012年宝钢教育奖的通知》(云大办[2012]14号)要求,人事处负责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的初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限额
本年度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分配给我校优秀教师奖推荐名额2人,其中包括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选1人。各单位根据优秀教师奖评选条件的规定,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每个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曾获得过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的教师,如无新的突出业绩,一般不再参加推荐和评审。
二、推荐条件
参见《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三、推荐办法
1、各单位推荐人选应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一式2份,A3纸复印)并提供教书育人优秀事迹材料(A4纸打印)及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需装订好(如果有著作只需提供能证明其著作权的部分)。
2、人事处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初选,并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推荐4—6名教师参加学校宝钢教育基金评审小组的评审。
3、学校宝钢教育基金评审小组根据有关规定,评选出推荐候选人。
4、将学校评审结果报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批准备案。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并将推荐人选的《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及有关材料请于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6:00以前送交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泽院1004,联系人:彭奇勇、杨志,联系电话:5033843),逾期不予受理。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注:《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及宝钢教育基金会与宝钢教育奖介绍资料下载地址:
http://office.ynu.edu.cn/index.php?changyongxiaza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