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和省档案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档案系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190号)要求,现将评选表彰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档案馆;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成立满5年的档案部门。
2、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档案馆。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连续从事档案工作满5年的在职干部职工。
二、表彰名额
全省企事业单位在此次评选表彰中“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名额为7个,“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名额为12名。
三、评选条件和要求
具体参见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档案系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190号)。
四、推荐材料
1、推荐审批表一式五份;
2、先进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通知,先进事迹材料格式见附件4);
3、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简介、主要事迹(1份),500字以内,一律使用A4纸打印;
4、先进工作者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红色背景,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所在地、单位和姓名)。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的有关纸质和电子版材料请于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下午6:00以前交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泽院1004室,联系人:张冀南、彭奇勇、李智谋,联系电话:5033843),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档案系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190号)
2、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先进事迹材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