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云南大学“招商银行奖教金”暨“云南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评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11日 阅读次数:

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与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合作设立的云南大学“招商银行奖教金”,每两年评选一次,本次将评选出十名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方面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管理干部和服务人员给予奖励,每人奖金两万元。其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评选8名,同时授予“云南大学教学名师奖”,管理干部和服务人员评选2名。现将第四届云南大学“招商银行奖教金”暨“云南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潜心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教书育人,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廉洁奉献。

(二)近五年来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业绩突出。

1、以教学科研工作为主申报 “云南大学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承担有学校计划内教学任务,且讲授一门以上本科生基础课,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是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带头人;

2)积极投身科学研究,主持和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承担教育部、省和学校教改项目,有出版、发表的高水平著作、论文,教改科研项目成果应用推广效果好;

3)在学术梯队和学术创新团队建设中起到带头作用,学科建设成果显著;

4)在相关领域得到同行公认,有影响力,为学校争得荣誉。

2、以管理、服务工作为主的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尽职尽责,作风踏实,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得到教职工公认;

2)在管理实践和管理改革中开拓创新,管理业绩突出,为所在单位和学校的发展作出贡献;

3)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为教职工服务,长期在一线工作;

4)廉洁自律,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三)在云南大学实际工作时间在八年以上(有突出贡献者不受在云南大学实际工作时间限制)。

(四)到学校规定的申报截止日,三年内获得过社会、个人出资在学校设立,或奖励名额分配到学校的社会性奖教金奖励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再推荐参加“招商银行奖教金”暨“云南大学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二、工作安排

(一)20111118(星期五)上午1200前,在个人申报或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每个单位推荐出以教学科研为主的候选人和以管理、服务工作为主的候选人各1名(机关各部门可各推荐1人报机关党委,在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机关党委推荐2-3人),填写《云南大学“招商银行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并附业绩材料一套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泽院1004室,电话:5033843)(业绩材料包括成果资料、科研立项、著作出版、论文发表等的书面证明材料,请复印后装订成册)。

(二)20111118(星期五)下午6:00前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相关材料。

(三)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四)学校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特此通知

附:云南大学“招商银行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

云南大学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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