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现需选拔一批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汉语教师赴国外任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报名时间:
2011年
4月
19日
至28日
二、岗位情况:
国别/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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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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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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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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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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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国际大学中国学院(China Bhavana Visva-Bharati University,In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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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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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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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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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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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福庆孔子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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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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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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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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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德黑兰大学孔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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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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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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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院长、汉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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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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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南北大学孔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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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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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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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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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选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近两年工作任务饱满,业绩突出;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推荐;
2.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大学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以人文社科类为主;原则上,男同志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女同志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
3.普通话达到2级甲等或相应水平;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4. 实际到校工作5年以上,具有2年以上教龄;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或近3年内出国研修6个月以上的人员,回校后工作须满2年方可提出申请。
四、待遇
1、印度国际大学中国学院派出教师的待遇,按照学校与印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执行。
2、其他三所大学派出教师的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字〔2005〕16号)执行。国家汉办规定的工资标准为:教授、研究员1300美元/月,副教授、副研究员1200美元/月,讲师、助理研究员1100美元/月。国内工资等待遇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申请材料及面试
请有意申报者于
2011年
4月
28日
18:00以前将申请表(附后)及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管理科(会泽院1012室)。面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科,电话:5031756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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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教师申请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11
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