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16日 阅读次数:

各院、各单位:

按照校办《关于评审2011年宝钢教育奖的通知》(云大办[2011]10号)要求,人事处负责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的初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限额

本年度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分配给我校优秀教师奖推荐名额2人,其中包括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选1人。各单位根据优秀教师奖评选条件的规定,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每个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曾获得过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的教师,如无新的突出业绩,一般不再参加推荐和评审。

二、推荐条件

参见《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三、推荐办法

1、各单位推荐人选应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一式2份,A3纸复印)并提供教书育人优秀事迹材料(A4纸打印)及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需装订好(如果有著作只需提供能证明其著作权的部分)。

2、人事处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初选,并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推荐46名教师参加学校宝钢教育基金评审小组的评审。

3、学校宝钢教育基金评审小组根据有关规定,评选出推荐候选人。

4、将学校评审结果报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批准备案。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并将推荐人选的《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及有关材料请于2011623(星期四)下午600以前送交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泽院1004,联系人:张冀南、彭奇勇、李智谋,联系电话:5033843),逾期不予受理。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注:《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及宝钢教育基金会与宝钢教育奖介绍资料下载地址:

http://office.ynu.edu.cn/index.php?changyongxiaza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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