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年07月14日 阅读次数:

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通知,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候选人根据本人从事专业、《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国家留学网http://csc.edu.cn/Chuguo/2a25d98bd20048caa34624816969ab73.shtml)选择研修专业及拟前往的大学或科研机构。学校将重点资助重点学科、专业的中青年教学科研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

二、经费来源

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按 11 比例提供资助经费,其中学校资助部分由推荐单位承担 30%。

三、申请人条件

在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岗青年骨干教师,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

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2、实际在校工作 5 年以上。

3、本次选拔将全面推行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的选拔方式,

学校重点支持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并结合(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的人员。申请者须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填写《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一),注明项目(课题)级别、承担情况等。

(2) 申请人提交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3) 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应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4)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留学研修计划”须结合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工作拟定。

4、曾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或近 3 年内出国研修6个月以上的人员,回校后工作须满 2年方可提出申请。

5、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含意

向性)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四、申请程序

1)每个单位可推荐 12 名候选人。

2)候选人填写《云南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候选人推荐表》(附件二)交所在单位,提交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1910日前将《云南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候选人推荐表》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申请人于2011920-30日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apply.csc.edu.cn;项目名称: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受理机构:云南大学),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候选人按项目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表在网上申报后自动生成)及相关附件一式两份于2011930日前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职能部门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我校正式推荐人员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5)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录取。

6)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的人员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7)出国前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本项目派出人员出国期满需按时返校,学校不受理本项目派出人员的延期、签证豁免申请。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一一年七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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