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云南教育功勋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高工〔201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予以传达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与申报。其中,按照上级部门的解释,“校长功勋奖”主要授予各类学校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功勋奖”主要授予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请各单位推荐教师功勋奖候选人1名,申报材料除按通知要求填报外,还应附本单位书面推荐意见,并于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前报学校人事处。学校将按要求开展评议后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
特此通知。
附:《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云南教育功勋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及申报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