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教科〔2011〕3号)要求,2011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开始申报,今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无申报名额限制。请各院、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组织推荐,选派形式为:攻读博士学位、进修、访问学者,请将选派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
请各单位于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6:00前将推荐报告及相关表格(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泽院1004室,联系电话:5033843,联系人:张冀南、彭奇勇、李智谋)。
对到与我省签订教育合作协议的单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8所高校和中科院系统和上海市高校)攻读博士、进修、访学的教师一般资助全额学费,对到其他省外知名高校或单位进修访学的教师视2011年省财政下达经费情况给予一定的学费资助。
特此通知
附件1:《2011年申报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培养硕士博士名单汇总表》
附件2:《2011年申报云南省省院省校合作项目选派进修/访学教师名单汇总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