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第三批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03日 阅读次数:

为支持在教学和科研领域成绩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加速培养优秀中青年教学或学术带头人,为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根据《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第一、第二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开展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第三批培养对象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资助额度

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第三批培养对象计划选拔50名。三年培养期内,文科每人给予4万元培养经费资助,理工科每人给予6万元培养经费资助。

二、选拔条件

1、热爱学校,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组织协作能力。

2、身体健康,长期坚持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3、在申报当年的 12 31 日,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其中 35 岁以下的,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4、在教学、科研方面业绩突出。

5、发展潜力大,在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

6、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纳入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范围:

1)已入选国家和教育部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者;

2)已受聘云南省高校特聘教授者;

3)已受聘博士生导师者;

4)获“云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者;

5)无特殊原因,主持国家、省、校科研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结题或组织验收者;

6)现出国(境),或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6个月内尚不能返校履职者。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推荐

符合选拔条件的申报人员需填写《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7份,提供近三年以来(20079月至20109月)反映候选人工作业绩和成果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立项批准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要求装订成册)。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后,于2010924日(星期五)下午600前将单位推荐报告和相关申报材料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泽院1004室,联系人:张冀南、彭奇勇、李智谋,联系电话:5033843,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评议

学校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第三批培养对象候选人进行评议。

3、结果公示和学校审批

通过评议的候选人名单,学校将在校园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4、签约和经费拨付

学校与“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及培养对象所在单位签订培养任务书,并拨付首批培养经费。

注:学校评议等相关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表.doc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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