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21日 阅读次数:

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通知,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候选人根据本人从事专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留学网http://apply.csc.edu.cn)—《“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选择研修专业及拟前往的大学或科研机构。学校重点资助重点学科、专业的中青年教学科研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

二、经费来源

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按 11 比例提供资助经费,其中学校资助部分由推荐单位承担 30%。

三、申请人条件

在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原则上在 45 岁以下,身体健康。

2)实际在校工作 5 年以上。

3)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近两年工作任务饱满,业绩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推荐。

4)曾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或近 3 年内出国研修6个月以上的人员,回校后工作须满 2年方可提出申请。

5)申报时需同时提交邀请信(含意向性)和外语合格证明。对今年通过暑期英语高级培训班考试的人员,允许申报。

四、申请程序

1)每个单位可推荐 12 名候选人。

3)候选人填写《云南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候选人推荐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交所在单位,提交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于2010109日前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apply.csc.edu.cn;项目名称: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受理机构:云南大学),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候选人于2010109日将《云南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候选人推荐表》及项目要求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并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职能部门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我校正式推荐人员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5)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录取。

6)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的人员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7)出国前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本项目派出人员出国期满需按时返校,学校不受理本项目派出人员的延期、签证豁免申请。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年九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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