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振兴教育,培养优秀人才,推动云南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专项资助,在我校设立云南大学“红云园丁奖”,以奖励在云南大学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2010年度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万元专项资助用于“红云园丁奖”奖励,今后年度的评选,以学校每年和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云南大学“红云园丁奖”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云南大学“红云园丁奖”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一)“教育功勋奖”:10名(其中管理干部不超过3名),每名奖金为10000元;
(二)“优秀教师奖”:20名(其中管理干部不超过5名),每名奖金为5000元。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教育功勋奖”
1、为云南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德高望重,或在国内外学术界及所研究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年满50周岁的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
2、在云南大学实际工作年限原则上应在10年以上(教学科研成绩特别突出者不受在云南大学工作年限限制)。
(二)“优秀教师奖”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2、勤奋敬业,积极承担教学工作,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勇于探索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改革,在教书育人和管理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并为师生和同行公认的在职教职工。
3、学风严谨,勇于创新,积极开展科研工作,近五年来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学术界公认的高水平学术成果。
4、在云南大学实际工作年限原则上应在8年以上(教学科研成绩特别突出者不受在云南大学工作年限限制)。
(三)同一教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申报其中一项,在学校与红云红河集团的合作期内各奖项只能享受一次。
三、评选机构及程序
(一)成立云南大学“红云园丁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校长任评委会主任,相关校领导、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评委会委员。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人事处。
(二)评选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奖项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评选条件的教职工本人填写《云南大学“红云园丁奖”申报表》,并附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离退休教职工向离退休时所在单位申报),所在单位初审并明确推荐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报评委会办公室;
2、评委会办公室汇总申报材料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填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获奖教职工名单;
4、获奖教职工名单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申报材料报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核确认。
5、学校与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行表彰仪式对获奖教职工进行表彰奖励。
四、推荐候选人名额
1、“教育功勋奖”不限推荐名额。
2、“优秀教师奖”推荐名额:每个学院可推荐2—3名候选人;机关可推荐5名候选人(机关各部门推荐人选报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按名额推荐);除学院和机关外的其他单位,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五、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1、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云南大学“红云园丁奖”申报表》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申报表可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用计算机填写后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三份。同时,申报“教育功勋奖”者应主要提交本人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材料;申报“优秀教师奖”者应主要提交本人近五年来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成果材料的复印件。
2、各单位开展评议后,在推荐申报人选的申报表上明确推荐意见,并于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18:00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泽院1004号,电话:5033843)。
特此通知。
附:
云南大学“红云园丁奖”申报表.doc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