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汉语教师赴伊朗、孟加拉国任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05日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我校与国外高校合办的“伊朗德黑兰大学孔子学院”和“孟加拉国南北大学孔子学院”各需一名汉语教师赴伊、孟任教。申请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有责任感,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协调能力

3适应性强,能尽快适应派往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4、男同志年龄在55岁以下,女同志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熟练使用外语开展工作;

6普通话发音标准,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7截至201031日,实际到校工作5年以上;

8、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近两年工作任务饱满,业绩突出,具有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推荐;

9、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或近3年内出国研修6个月以上的人员,回校后工作须满2年方可提出申请。

请各学院组织有意赴以上两所孔子学院任教的教师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0315日以前将学院意见(加盖公章)和申请表送交我处留学生管理科(会泽院1012室,电话:503175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1033

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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