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10年培养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科技厅将开展2010年度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2010年,围绕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产业发展的需求,省科技厅计划选拔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培养对象50名左右。
(二)申报材料编制
1.申报材料必须对照《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条件要求,使用“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申报软件”统一编制,申报软件从云南省科技政务网公告通知栏下载(http://www.ynstc.gov.cn)。
2.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填写齐全并签字、盖章,凡申报手续不全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提交评审。
3.材料装订要求。《申请表》与其它附件材料一并装订,《申请表》后的装订顺序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各种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的信函或通知、论文专著被引用和学术技术评价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论文或技术报告等复印件、承担在研项目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7份,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与数据盘一并上报。
4.材料清退。原则上申报材料评审结束作必要的存档后,将统一销毁,个别需要清退材料的申报者,请于2010年9月30日前到受理部门办理清退手续。
(三)申报受理
1.受理单位
省科技情报研究院科技统计信息中心;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246号(昆明市延安医院对面);邮政编码:650051;联系人:贺新华、刘丽;联系电话:3113341、3199711。
2.受理时间
2010年4月7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集中受理。
(四)有关说明
1.鼓励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对产学研结合紧密、与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履行良好、能够产生较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人才优先选拔。
2.申报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培养对象的人才,必须要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3.各单位报送材料时,必须携带所有附件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受理单位现场审核后退回。无原件或原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4.受理结束后,经省科技厅人事处分类,分别送往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基础研究处、工业及高新技术发展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省院省校科技合作处)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和推荐结果送交省科技厅人事处复审。
5.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于2010年3月30日(星期二)下午18:00以前将推荐人选及材料报到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泽院1004室,联系电话:5033843),逾期不再受理。
附:1、《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2、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申报软件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