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与德黑兰大学合办孔子学院现任中方院长任期将于2009年8月届满,现将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中方院长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年龄原则上男同志在55岁以下,女同志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
2、截止到2009年6月12日,实际到校工作5年以上。
3、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近两年工作任务饱满,业绩突出,具有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推荐。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或近3年内出国研修6个月以上的人员,回校后工作须满 2 年方可提出申请。
5、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6、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院(处)级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7、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其他通用外语。具有较好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8、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二、推荐岗位:德黑兰大学合办孔子学院孔子学院中方院长。
三、推荐选拔程序
1、推荐程序
所有推荐人选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附件),所在单位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填写材料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
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须在2009年6月12日之前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审核和面试
孔子学院总部将组织专家按照“中方院长任职资格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及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录取人员。如同一岗位的多个推荐人选均达到中方院长岗位要求,将同时录取,以便储备或派往其他孔子学院。
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参加由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集中培训,集训表现不合格者,不予派出。集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期限和待遇
中方院长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2-4年。国外工资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2005]16号)执行。
附件: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