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现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2009年度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凡2008年到校工作但未参加2008年申报评审和2009年到校工作的教职工(仅限于省外调入、博士后出站到我校或国外回国安置人员),如符合《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附件一)规定的申报范围和评审认定条件,均可申报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请各单位务必通知相关教职工,组织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者本人须填写《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申报表》(附件二)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将本单位《2009年申报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人员情况汇总表》及申报人相关材料(个人申报表须附电子文档)于2009年9月22日(星期二)下午6:00前报人事处人事科(会泽院1002室),联系人:钟晓雪,联系电话:5033841。
3、上级有关文件及《申报表》见附件,可登陆云南省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rs.gov.cn)查阅和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一: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doc
附件二: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申报表.doc
人 事 处
二○○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