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云南大学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签署的《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书》,学校拟选派 10 名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进行为期 6-12个月的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候选人根据本人从事专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留学网http://apply.csc.edu.cn)—《“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选择研修专业及拟前往的大学或科研机构。学校重点资助重点学科、专业的中青年教学科研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
二、经费来源
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按 1:1 比例提供资助经费,其中学校资助部分由推荐单位承担 30%。
三、申请人条件
在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原则上在 45 岁以下,身体健康。
(2)实际在校工作 5 年以上。
(3)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近两年工作任务饱满,业绩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推荐。
(4)曾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或近 3 年内出国研修6个月以上的人员,回校后工作须满 2年方可提出申请。
(5)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请见国家留学网(http://apply.csc.edu.cn)—出国留学专栏:《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四、申请程序
(1)每个单位推荐 1-2 名候选人。
(3)候选人填写《云南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候选人推荐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交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09年2月18日-20日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人事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候选人需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确定我校正式推荐人员。
(2)正式推荐人员进行网上申报(项目名称: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受理机构:云南大学),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
(5)学校正式推荐人员于3月15日前网上报名并按项目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材料详见留学网http://apply.csc.edu.cn)-《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
(6)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录取。
(7)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的人员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相关手续。
(8)出国前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本项目派出人员出国期满需按时返校,学校不受理本项目派出人员的延期、签证豁免申请。
人 事 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