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汉办【2009】180号”通知,国家汉办暨孔子学院总部将集中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现将我校选拔推荐孟加拉国南北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年龄原则上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
2、截止到
2009年
4月
13日
,实际到校工作5年以上。
3、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近两年工作任务饱满,业绩突出,具有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推荐。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或近3年内出国研修6个月以上的人员,回校后工作须满 2 年方可提出申请。
5、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6、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院(处)级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7、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其他通用外语。具有较好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8、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二、推荐岗位范围 :孟加拉国南北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
三、推荐选拔程序
1、推荐程序
所有推荐人选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附件2),所在单位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填写材料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
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须在
2009年
4月
12日
之前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科。
2、审核和集中面试
孔子学院总部将组织专家按照“中方院长任职资格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者参加集中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录取人员。如同一岗位的多个推荐人选均达到中方院长岗位要求,将同时录取,以便储备或派往其他孔子学院。
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参加由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集中培训,集训表现不合格者,不予派出。集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期限和待遇
中方院长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2-4年。国外工资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2005]16号)执行。
附件一.xls
附件二.doc
附件三.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