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9/2010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年09月05日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现接到教育部《关于遴选2009/2010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函》。我校将根据通知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1)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预计派出时间为2009年8-9月,具体条件请看“附件1”。
(2)联合培养博士生,具体条件请看“附件1”。

二、经费来源
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承担,其中,中方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承担。

三、除“附件1”所列条件外,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推荐(仅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1)实际在校工作 5 年以上。
(2)近 3 年内通过除留学基金委外的其他途径出国研修6个月以上的人员,回校后工作须满 2年方可提出申请。
(3)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近两年工作任务饱满,业绩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推荐。

四、申请程序
(1)每个单位推荐 1名候选人。
(2)候选人填写《云南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08年9月8日前交人事处人事科(会泽院 1006 室,电话:5033841,联系人:李丽君)。
(3)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我校正式推荐人员。
(4)正式推荐人按“附件2”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于时间较紧,申请人需提前准备)
(5)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录取。
(6)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的人员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相关手续。
(7)出国前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本项目派出人员出国期满需按时返校,学校不受理本项目派出人员的延期、J-1豁免申请。

附件1.pdf

附件2.doc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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