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年09月11日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现接省人事厅通知,2008年度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凡2007年到校工作但未参加2007年申报评审和2008年到校工作的教职工(仅限于省外调入我校或国外回国安置人员),如符合《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附件一)规定的申报范围和评审认定条件,均可申报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请各单位务必通知相关教职工,组织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者本人须填写《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申报表》(附件二)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将本单位《2008年申报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人员情况汇总表》及申报人相关材料(个人申报表须附软盘)于2008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6:00前报人事处人事科(会泽院1006室)。

3、上级有关文件及《申报表》见附件,也可到云南省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rs.gov.cn)查阅和下载。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八年九月八日

附件一:评审认定暂行办法.doc

附件二:引进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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