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2日 阅读次数:

各院、各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5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7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届或新近(一般三年以内)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参与“863”、“973”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获得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学术荣誉称号;

4.单位学术技术人才重点培养对象。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五)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六)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七)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在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上公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材料要求

申请人按照申报要求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拟进站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推荐申报港方提供的岗位时,推荐单位一般应在该岗位所属一级学科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申请人于2月15日—3月7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及主要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盖章原件)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3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之后再由推荐单位统一提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二)报送要求

请各院、各单位及时向有关人员传达本通知,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申报,并请认真核查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性,在《“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中填写单位审核意见及推荐意见(注:每个申报者提交的3份申报表中,“单位审核及推荐意见”只需填写其中1份,另外2份“单位审核及推荐意见”不用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站博士后人员须提供合作导师意见和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意见,并加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单位公章;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提供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3月7日(星期二)下午5:00前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联系人:李智谋,联系电话:65033843),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doc

人 事 处

2017年2月22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