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以答辩评审的形式对第四批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下简称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期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考核答辩定于2016年12月9日(星期五)下午2:00开始。
二、答辩地点
文科组在校本部科学馆第11会议室,理工科组在科学馆第13会议室,按公布的答辩顺序进行答辩。
三、答辩内容
对照培养对象提交的《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计划任务书》,考核2013年9月—2016年11月期间,培养对象围绕既定目标所开展的研究工作及其创新点,所开展的业务进修及学术交流,所取得的学术成就和技术成果。
答辩陈述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会场内备有多媒体投影仪及笔记本电脑。
四、其他
1、培养对象本人现场答辩,个别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答辩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在答辩之前报人事处审批备案。
2、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培养对象做好考核答辩准备工作。本通知如有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彭奇勇、李智谋、杨志,联系电话:65033843。
特此通知。
附件:
第四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答辩顺序表.xls
人 事 处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