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四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期满考核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7日 阅读次数:

各院、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以答辩评审的形式对第四批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下简称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期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考核答辩定于2016129(星期五)下午2:00开始。

二、答辩地点

文科组在校本部科学馆第11会议室,理工科组在科学馆第13会议室,按公布的答辩顺序进行答辩。

三、答辩内容

对照培养对象提交的《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计划任务书》,考核20139月—201611月期间,培养对象围绕既定目标所开展的研究工作及其创新点,所开展的业务进修及学术交流,所取得的学术成就和技术成果。

答辩陈述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会场内备有多媒体投影仪及笔记本电脑。

四、其他

1、培养对象本人现场答辩,个别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答辩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在答辩之前报人事处审批备案。

2、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培养对象做好考核答辩准备工作。本通知如有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彭奇勇、李智谋、杨志,联系电话:65033843

特此通知。

附件:第四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答辩顺序表.xls

2016年1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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