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云南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云南大学第二批“青年英才培育计划”入选者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对照培养对象提交的《云南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计划”申报表》,考核培育对象从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的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1、开展的主要工作、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教学科研工作业绩、业务进修及学术交流、学科队伍建设情况等。
2、培养对象经费使用情况。
3、培养对象在培养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考核程序
1、各培养对象根据建设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填写《云南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计划”考核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
2、各培养对象填报的《云南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计划”考核表》中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内容由人事处统一分送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核实、盖章。
3、学校组织专家以书面考核与汇报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材料要求
1、《云南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计划”考核表》一式17份(其中原件3份,其他为复印件,双面打印);
2、附件证明材料装订顺序:《云南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计划”申报表》、反映培养对象考核期内工作业绩和成果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立项批准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学院审核原件后加盖学院公章,装订成册;所提供的附件材料将不退还本人,请备份相关材料)。
3、相关材料于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下午5:00前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联系人:杨志;联系电话:65033843。
特此通知。
附件:1、
云南大学第二批“青年英才培育计划”入选者名单.xls
2、
云南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计划”考核表.doc
人 事 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