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1日 阅读次数:

各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7﹞3203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国家留学基金委拟更新评审专家库,现将推荐评审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本次推荐学术型及应用型两类专业领域专家,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

2、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住)权。

3、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应具有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

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原则上应有丰富应用型专业学位培养教学经历,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或有产学研经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单位研究情况。

4、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

5、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能用外语面试者优先推荐。

6、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互联网知识。

7、近三年曾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工作以及担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职务者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结合优势学科有针对性地进行推荐,每个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人(重点推荐专家的学科领域详见附件1),由学校审核后推荐上报。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安排

“专家评审”是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并于11月28日(星期二)前将本单位《云南大学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2)纸质版盖章后,一式一份交人事处人事科(呈贡校区明远楼308室),电子版发送至办公系统冯海波同志账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上报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65033841。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推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

附件2.云南大学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信息表


人事处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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