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26日 阅读次数: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此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 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8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18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三)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四)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7年1月1日以后且于2017年12月1日以后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五)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86年3月20日后出生)。

(六)“博新计划”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和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详见附件。

(七)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八)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九)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018年2月6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录“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5.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中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18年3月20日前邮寄至设站单位(以投递日戳为准)。设站单位通讯地址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时自动获取。

四、其他

(一)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二)资助工作时间安排。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0日,2月6日后可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设站单位审核时间为3月21日至3月27日;专家评审时间为4月下旬;获选结果拟于5月中旬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公布。

(三)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五、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研究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接到本通知后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博士生指导教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参与“博新计划”的申报和推荐,督促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将申请材料于2018年3月20日下午5:00前邮寄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联系人:李智谋,联系电话:0871-65033843),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2.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3.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学科

4.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


                                          人事处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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