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省突”、“省贴”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10日 阅读次数:

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38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省突”、“省贴”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省突”选拔

选拔的对象为年龄在55岁以下,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选拔条件参照云人社发〔2014〕84号文件。

(二)“省贴”选拔

选拔的对象为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近两年来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突出,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选拔条件参照云人社发〔2014〕84号文件。

(三)按人社厅通知要求,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推荐选拔范围;现担任副厅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厅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选拔。

(四)已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荣誉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的员,不再推荐参加“省突”、“省贴”申报选拔;已获“省突”的人员,不再参加“省贴”的申报选拔。

(五)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精神,从2014年起“省突”一次性奖励标准提高为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4万元、三等奖3万元;“省贴”一次性奖励标准提高为2万元。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省突”、“省贴”各2名候选人参加省教育厅选拔。为此,各院、各部门、各单位对照选拔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原则上可推荐各1名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校内选拔,学校将按“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上报人选。

三、推荐材料要求

1、各院、各部门、各单位需出具简要书面推荐报告;

2、被推荐人选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云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含电子版)一式三份,并附个人业绩、成果、事迹材料、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个人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按照上级部门申报工作日程要求,各院、各部门、各单位推荐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务必于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下午5:00前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地址: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联系人:杨志,联系电话:65033843),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云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

 

 

                        人 事 处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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