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关于开展第三批“东陆学者”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19日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云南大学“东陆学者”支持计划实施暂行办法》(云大人〔2016〕3号),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开展第三批云南大学“东陆学者”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对照《云南大学“东陆学者”支持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开展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向学校推荐。

二、选拔名额

本次拟选拔“东陆学者”10名左右,具体名额视申报情况确定。

三、相关待遇

学校设立“东陆学者”支持计划专项经费,在5年支持期内向入选者发放特殊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按月发放。

四、管理与考核

学校与入选者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聘任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学校对入选者采取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管理。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中止支持。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违约处理。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应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特点,按要求如实填写《云南大学“东陆学者”支持计划申报表》(可在校园网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连同本人近五年(2013年6月至今)业绩材料复印件,交所在单位。申请人一经通过评审,申报表所填内容不得改动。

2、单位推荐

各单位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各单位推荐申报人选请结合各自实际,自行确定推荐名额,最多不超过2名。

各单位应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照《云南大学“东陆学者”支持计划实施暂行办法》的申报条件和工作任务,从严把关。凡但不到条件或填报不属实的,不得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审

学校聘请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评议,学校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4、结果公示和学校审批

学校将在校园网公示拟入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二)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18年7月2日(星期)下午5:00前将单位推荐报告和申报材料《云南大学“东陆学者”支持计划申报表》一式12份(申报表请下载最新版,其中4份为原件,其他为复印件),业绩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要求装订成册,经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盖单位公章)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志,联系电话:65033843。

特此通知。

 

附件:1、附件材料目录

      2、《云南大学“东陆学者”支持计划申报表》

3、《云南大学“东陆学者”支持计划实施暂行办法》

 

 

         人 事 处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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