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群各部门,行政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医疗保健工作,更好地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医疗就诊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条件
1.年满55周岁;
2.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4.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已退休老师初次办理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办理程序
1.符合办证条件的老师,由本人提交相关上报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2.党委组织部将审核盖章后的材料报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保健局审核,合格后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保健局办理《云南省干部医疗就诊证》。
四、注意事项
1.相关医疗保健待遇按省医保相关规定执行。
2.在职老师就诊证与退休老师就诊证类别不同,享受待遇不同。在职老师办理医疗就诊证后,退休时需携带就诊证原件和退休证明到党委组织部重新申报办理新证件后方可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3.相关高层次引进人才医疗保健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咨询人事处人才引进科。
4.校内申报受理地点:明远楼514室
5.联系电话:65033912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5日
来源网址:云南大学党委组织部关于为年满5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教职员工办理医疗就诊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