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27日 阅读次数:

各院、各单位:

按照校长办公室《云南大学关于2019年度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云大办〔2019〕10号)要求,人事处负责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的初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限额

本年度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分配给我校优秀教师奖推荐名额3人,其中包括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选1人。

各单位根据优秀教师奖评选条件的规定,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1人。曾获得过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的教师,如无新的突出业绩,一般不再参加推荐和评审。

二、推荐条件

参见《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三、推荐办法

1、各单位推荐人选应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一式2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并提供教书育人优秀事迹材料(A4纸打印)及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需装订好(如果有著作只需提供能证明其著作权的部分)。

2、人事处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初选,并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推荐5—6名教师参加学校宝钢教育基金评审小组的评审。

3、学校宝钢教育基金评审小组根据有关规定,评选出推荐候选人。

4、学校将评审结果报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批准备案。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请将推荐人选的《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一式2份,含电子版)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份和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领导署名的师德师风审查意见、行政主要领导署名的推荐报告各一份于2019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17:00以前送交学校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杨志,联系电话:65033843。

五、其它

评审表及宝钢教育奖相关材料可登陆校长办公室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网址:http://office.ynu.edu.cn/zlxz.htm)。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8月27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