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云南大学“红云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24日 阅读次数:

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振兴教育,培养优秀人才,推动云南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2010年起提供专项资助,在我校设立云南大学“红云园丁奖”,以奖励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2019年度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2万元专项资助“红云园丁奖”。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一)“教育功勋奖”:6名(只限离退休教职工申报),每名奖金为10000元;

(二)“优秀教师奖”:12名(其中管理干部不超过3名),每名奖金为5000元。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教育功勋奖”

1.为云南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德高望重,或在国内外学术界及所研究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离退休教职工;

2.离退休后仍为学校建设发展建言献策,孜孜不倦发挥余热的教职工。

(二)“优秀教师奖”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2.勤奋敬业,积极承担教学工作,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勇于探索教学改革和管理创新,在教书育人和管理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并为师生和同行公认的在职教职工。

3.学风严谨,勇于创新,积极开展科研工作,近五年来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学术界公认的高水平学术成果。

4.在云南大学实际工作年限原则上应在8年以上(教学科研成绩特别突出者不受在云南大学工作年限限制)。

(三)在学校与红云红河集团的合作期内同一奖项只能享受一次。

(四)到学校规定的申报截止日,三年内获得过社会、个人出资在学校设立,或奖励名额分配到学校的社会性奖教金奖励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再推荐参加“红云园丁奖”的评选。

三、评选机构及程序

(一)成立云南大学“红云园丁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校长任评委会主任,相关校领导、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评委会委员。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人事处。

(二)评选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奖项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评选条件的教职工本人填写《云南大学“红云园丁奖”申报表》,并附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离退休教职工向离退休时所在单位申报),所在单位初审并明确推荐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报评委会办公室。

2.评委会办公室汇总申报材料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填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获奖教职工名单。

4.获奖教职工名单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申报材料报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核确认。

5.学校与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行表彰仪式,对获奖教职工进行表彰奖励。

四、推荐候选人名额

(一)“教育功勋奖”推荐名额:每个单位限报1名候选人。

(二)“优秀教师奖”推荐名额:每个学院、研究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机关可推荐4名候选人(机关各部门推荐人选报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按名额推荐);除学院、研究院和机关外的其他单位,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五、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须按要求填写《云南大学“红云园丁奖”申报表》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申报表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用计算机填写后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二份。同时,申报“教育功勋奖”者应主要提交本人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材料;申报“优秀教师奖”者应主要提交本人近五年来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成果材料的复印件。

(二)各单位审核推荐的申报人员,须由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对申报人员出具署名意见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的评价报告1份;

(三)各单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进限额组织推荐,在推荐申报人选的申报表上明确推荐意见;相关材料请于<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5:00前,由各单位统一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呈贡校区明远楼302,联系电话:65033843),同时提交推荐报告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附:云南大学“红云园丁奖”申报表   

                                

                                                                     云南大学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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