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水平,现面向校内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
一、岗位职责
本次选聘的专职教师,是专职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培养职责的教师。
二、选聘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鼓励学校相关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骨干、辅导员和党政管理干部等转聘为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一)中共党员,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民族学、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背景。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报名表附件一同提交审核)。
(三)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无学术不端、教学违纪现象,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关爱学生。
三、报名与选聘
(一)报名。教职工自愿申报,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附件《云南大学校内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申请表》,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报送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联系人:王倩;联系电话:65033756,13769131627)
(二)审核。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选聘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审核选聘工作。根据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情况确定选聘思政课专职教师具体人选。
(三)聘用。学校人事处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审核结果,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选聘后的管理
(一)选聘为专职教师岗位的,被选聘教师须办理变更聘用手续,从原部门调动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工资待遇按照新岗位执行。
(二)选聘为专职教师的,职称评聘时,原有教学科研成果纳入工作业绩计算。
(三)选聘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专职教师,须服从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管理及考核等要求。
附件:
云南大学校内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报名表
人事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8月10日